高新科技的維權和拆臺博弈
近年來,我們看到的相關訴訟很多,企業的維權也成為發展中的一個無法逾越的坎兒。不能忽視,也不得忽視。大家或許還記得華為曾經的幾場官司,和思科,和港灣,和“滬科”等等。“滬科案”始發于2004年,三被告此前均為深圳華為公司員工,2001年后離開華為公司后自組上海滬科科技有限公司。因其產品與華為公司部分產品較為相似,2002年秋,華為公司以自身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為由,通過佳木斯警方將滬科公司的三名主要被告拘留。 2004年12月7日,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做出初審。初審判決結果為,認定3名被告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,其中王志駿和劉寧為主犯,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,并各處罰金5萬元,秦學軍為從犯,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,并處罰金3萬元。后來華為訴港灣侵犯知識產權,幾經波折,最終華為把港灣收歸旗下。而華為是近年來國內擁有知識產權最多的公司,公司的創新能力有目共睹,華為如今也成為國內高科技的領軍企業之一。
對于高科技企業而言,發展需要創新,而在創新的同時也常常受到“后院失火”的困擾,這是一種無奈,華為最終把這種隱患都徹底地扼殺了,也正因為此,華為才有今天的卓越成績。不過對于一些沒有華為那么大影響力的創新高科技企業而言,這種困擾和痛楚還依然存在。我們看看最近的一個例子:西安瑞友公司狀告“漢邦極通”劉濤一案最終塵埃落定,最終瑞友公司勝訴。可是背后的艱辛和無奈恐怕也只有經歷了這次陣痛的瑞友更清楚。
瑞友案件同樣是自己的員工倒戈,并且直接威脅到原公司的利益。劉濤是瑞友原技術總監,后成為北京漢邦極通公司技術總監,同樣是知識產權侵權案件。劉濤于2003年5月受雇西安瑞友公司,曾主持瑞友天翼的研發工作,2008年以把持核心技術脅迫公司與其共有瑞友天翼的知識產權,后劉濤以瑞友天翼的源代碼出資,成為北京漢邦極通公司的大股東,出任北京漢邦極通公司總經理,后改任技術總監,并將瑞友天翼改頭換面,變成極通EWEBS2008在市場銷售。瑞友的利益受到了極大的沖擊,最終瑞友把劉濤告上法庭。2009年11月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宣判:西安瑞友公司勝訴。
眾所周知,中國的軟件行業這些年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發展很快,但是中國的軟件公司規模都不大,究其原因有兩個:一個是國人對軟件價值的認同較低,寧肯花同樣的錢去買硬件,或購置高檔奢侈品,也不愿在軟件上投入,很多人主動使用各種盜版軟件,使得很多軟件公司生存很艱難;另一原因是法律環境不健全,軟件公司起步的門檻較低,有一點技術的人在原公司工作一段后,就帶著原公司的技術成果另立門戶,而原公司維權周期較長,成本過高,造成許多公司對此類事件不了了之。結果,一個公司分裂成多個公司,同一種產品改頭換面成為多個產品在市場上銷售,過去的團隊成為相互的競爭對手,如此下來,軟件公司如何能做大做強,而最終客戶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。華為當初痛下鐵腕遏制住對自己的這種不利行為,因此才有華為現在的強大,對于瑞友來說何嘗不是如此,只是這場維權路還是有些艱辛。
關于知識產權我們已經吃了很多虧,因此相關部門對侵犯知識產權的打擊力度也是越來越強。沒有艱辛的付出想竊取別人的勞動果實是無恥的,“瑞友案”貌似是一個普通知識產權侵權問題,但背后的產業鏈形態卻是一直令人擔憂的,如果不對這種行為進行遏制和打擊,那么創新談何容易?人人都想巧取豪奪的話,創新也只能成為一紙空文。沒有創新的高科技還談什么發展,沒有科技做根基的社會發展又能進步到哪里去?相關部門不斷地完善法律約束,正是在新興發展形勢下的一種變化和對創新的保護,這對高科技企業來說是一個福音,因為他們的權利得到了保障,這本身就是對他們的最大支持。
科技的進步需要涌現出大量的創新性企業,也只有不斷地創新才能推進社會的進步,這是顛仆不變的真理。但是創新企業需要一個良好的環境為他們保駕護航,這樣他們也才能放手一搏,充分發揮自己的創新能力和進取心。華為今天的成功是最好的一個注解。此外,我們也看到瑞友的發展也是令人刮目相看的。瑞友公司自2005年向全國推廣瑞友天翼應用接入系統以來,短短四年已發展700家代理商,在全國30個省市有著20000多家客戶,產品遠銷海內外。瑞友也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區域性公司走向全國,成為行業發展的一面旗幟,這和創新都離不開。如果這種創新成果很容易被別人“拿去”,試問誰還會去創新?“瑞友案”、“滬科案”都給我們傳遞一個信號,企業的發展需要自己去創新,而不是把原公司的技術拿來挪為己用,這樣的下場只有一個,自取滅亡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