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軟考系統分析師整理資料:面向對象(2)
二、面向對象的基本概念
(1)對象。
對象是人們要進行研究的任何事物,從最簡單的整數到復雜的飛機等均可看作對象,它不僅能表示具體的事物,還能表示抽象的規則、計劃或事件。
(2)對象的狀態和行為。
對象具有狀態,一個對象用數據值來描述它的狀態。
對象還有操作,用于改變對象的狀態,對象及其操作就是對象的行為。
對象實現了數據和操作的結合,使數據和操作封裝于對象的統一體中
(3)類。
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質的對象的抽象就是類。因此,對象的抽象是類,類的具體化就是對象,也可以說類的實例是對象。
類具有屬性,它是對象的狀態的抽象,用數據結構來描述類的屬性。
類具有操作,它是對象的行為的抽象,用操作名和實現該操作的方法來描述。
(4)類的結構。
在客觀世界中有若干類,這些類之間有一定的結構關系。通常有兩種主要的結構關系,即一般--具體結構關系,整體--部分結構關系。
①一般——具體結構稱為分類結構,也可以說是“或”關系,或者是“is a”關系。
②整體——部分結構稱為組裝結構,它們之間的關系是一種“與”關系,或者是“has a”關系。
(5)消息和方法。
對象之間進行通信的結構叫做消息。在對象的操作中,當一個消息發送給某個對象時,消息包含接收對象去執行某種操作的信息。發送一條消息至少要包括說明接受消息的對象名、發送給該對象的消息名(即對象名、方法名)。一般還要對參數加以說明,參數可以是認識該消息的對象所知道的變量名,或者是所有對象都知道的全局變量名。
類中操作的實現過程叫做方法,一個方法有方法名、參數、方法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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